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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沈阳供电段、长春供电段、大连供电段2020年哈大线牵引变电所接地网大修工程业务外包项目(五次)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沈阳供电段、长春供电段、大连供电段2020年哈大线牵引变电所接地网大修工程业务外包项目(五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GB/T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TB10009-2016《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2016《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T3233-2010《铁路综合接地系统测量方法》。
4.维保条款:工期40天,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业规定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时间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包人及其人员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5.售后服务及要求:施工结束后,中标人要组织清理现场,达到竣工验工条件;在质保期范围内,中标人要保留充足的施工材料备品,发生应急抢修或发现设备隐患时,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配合处理完成。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财务情况良好。
5、根据《寒温及寒冷地区铁路牵引供电和电力系统若干问题指导意见》(铁总运[2013]135号)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寒温及寒冷地区10座以上既有铁路牵引变电所接地网大修施工经验,须提供由铁路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及近三年相关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8:00时起至2020年11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的流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线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报名成功后将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200块钱(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580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8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0年12月8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